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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法将实施 出境游价涨惊人自由行受捧

更新时间:2013-09-23 09:42:48 来源:国际旅游岛商报 编号:r137393
内容摘要:离十一《旅游法》实施还有不到10天,新法明令禁止“零负团费”、增加购物点、强迫购物等行为,受此影响,省内各旅行社报价均出现上涨,不少市民转向自助旅游。海南省旅游协会副会长房新海表示,新法将使市场实现优胜劣汰,促进...房新海表示,《旅游法》出台对当局、行业、消费者都是挑战,目前该法很多操作细节还不明晰,需要慢慢摸索,期待当局加大指导,协助行业尽快完美这方面操作,同时也希望社会进行监督。(记者邝晓霞)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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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离十一《旅游法》实施还有不到10天,新法明令禁止“零负团费”、增加购物点、强迫购物等行为,受此影响,省内各旅行社报价均出现上涨,不少市民转向自助旅游。海南省旅游协会副会长房新海表示,新法将使市场实现优胜劣汰,促进旅游市场进入良性发展阶段。
  记者调查
  东南亚游价钱翻番
 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,对于海口市民而言,最豪华的出境游莫过于“新马泰”之行,这种风潮延续至今,价钱趋于大众,几乎已成了每个旅行社的必备线路,也是不少市民出境游的首选。然而,“十一”期间,以往3000元不到的东南亚线路产品报价普遍上涨至5500-7500元。
  “前几年去过一次新加坡和马来西亚,才2000多元,今年怎么变得这么贵了?”昨日下午,商报记者在海口国贸一家旅行社碰到前来咨询的市民陈先生,他打算国庆带家人去东南亚一带旅游,在听到旅行社6280元报价后,显得踌躇不定。在某旅行社的报价单上,记者看到9月28日起已实施新的行程,新马泰产品价钱为5800元,直到10月17日降至4980元,目前9月28日的团已经满了。
  记者还了解到,除了东南亚线路外,港澳、日韩游也出现较大上涨,原先每人2500元的港澳五天四晚游,“十一”之后,上涨到每人5000元以上;原先3000多元的韩国五天首尔+济州岛此刻报价全在7000元以上;相对而言,欧美线路产品价钱变化不是很大,原价18900元的德国+法国+意大利+瑞士四国游新报价为20900元。
  海南省旅游协会副会长房新海剖析称,新旅游法规定,旅行社不得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妥利益。如此一来,以往购物店集中的旅游目的地产品价钱涨幅会对照明显,东南亚、港澳都对照典型,涨70%;短途游、购物店少的旅游目的地,产品价钱涨幅不会太大,国内线路涨幅40%,欧美线路涨幅20%左右。
  “其实涨幅无论大小,都是旅游市场价钱的理性回归,并不能说是涨价。旅行社原先零负团费等暗箱操作此刻变成了阳光下的操作,有益于保护旅客权益,实际上旅客的花费都没有增加,只是付款的方式相当于多次支付变成一次支付。中国的旅客过去习惯花很少的钱去参团旅游,但旅游过程中还要在增加的项目上花费,一次旅程下来,花的钱还是很多。”房新海认为,一开始旅客可能会推迟旅游方面的决策,但这只是一个短暂过程,很快就能适应。
  市民选择
  自由行旅客将增加
  “近年来自由行旅客比例一向在增加,跟着此次《旅游法》的实施,旅游价钱的回归式上涨,选择自由行的旅客很可能会出现骤增。”房新海预言。
  本身设计路线,本身安排旅途中的一切,深刻、艰辛却又饱含诗意。自由行渐渐成为重要的旅游趋势,无论老少,只如果希望享受有特色旅游的人都会选择这种旅游方式。《中国家假旅游行业发展陈述》显示,截至去年底,国内游市场规模达到29.6亿人次,出境游市场规模为8138万人次,其中有96.2%的旅客选择自由行。
  “我们今年国庆没有出境游的团,可是自由行产品随时都可以做。我们将按照客人需求办好酒店、机票、签证等相关业务,不安排导游,客人可以本身设计线路,也可以让我们来设计。”某旅行社负责人说。据了解,自由行产品各项内容多为单向委托业务,因此旅行社与旅客之间不涉及任何保险责任关系,旅客在自由行期间的任何活动纯属个人行为,与旅行社无关。
  记者采访多位市民了解到,不少人国庆都有自由行打算。市民张小姐表示,她每年都会为本身安排2-3次旅行,按照目的地性质选择是否跟团。“像马尔代夫是一岛一酒店,上千个小岛就是上千个酒店,一般上岛=住酒店,一切活动都在岛上,也就是酒店里,所以自由行是最佳的选择!而且此刻上网预订旅游产品非常便利,机票、酒店这些都可以一键解决。”
  亟待完美
  旅行社盼出台细则
  记者了解到,少数旅行社对《旅游法》的具体细则表示不明确。按照《旅游法》第60条第三款,安排导游为旅游者供给服务的,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;第111条第三款指出,“包价旅游合同”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,供给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供给交通、住宿、餐饮、游览、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,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。因此,旅游者在团队出发前,必需交齐包括导游服务费在内的合同约定费用。
  “导游服务费究竟是什么样一个标准,旅游法没有表现出来,收低了导游不干,收高了客人嫌贵,实在不知道怎么操作。”海南省中旅控股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梁毅翔表示,虽然《旅游法》出台后,该旅行社不息增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,但在一些细节上仍然非常模糊。
  还有不少旅行社对于哪些能做、哪些不能做感到十分迷茫。如《旅游法》第35条第二款规定,旅行社组织、接待旅游者,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地,“到底能不能安排购物,哪些场地可以购物,如果旅客在某商场里买到假货,责任由谁承担?”某旅行社负责人表示。
  目前,海口有200多家大大小小的旅行社,以往很多旅行社都以低价抢市场,宰客、纠纷和投诉多半与此有关,《旅游法》实施是否会对这些旅行社造成冲击?房新海告诉记者,新法实施后,整个旅游财产的经营模式都会发生变化,市场将实现优胜劣汰的调整,过去低价揽客的旅行社如不实时转型的话将被淘汰出局。“此后旅行社要靠品质、品牌、人员素质,才能立于不败之地。”
  房新海表示,《旅游法》出台对当局、行业、消费者都是挑战,目前该法很多操作细节还不明晰,需要慢慢摸索,期待当局加大指导,协助行业尽快完美这方面操作,同时也希望社会进行监督。(记者邝晓霞)

( 本文由 国际旅游岛商报 整理,三亚旅游服务网海南三亚自由行资讯新闻栏目组编辑发布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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