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三亚旅游服务网 - 海南自由行 - 自由行新闻 - 海口搀扶航运业发展 开辟新航路可奖300万元

海口搀扶航运业发展 开辟新航路可奖300万元

更新时间:2012-06-21 15:48:52 来源:海口晚报 编号:r125941
内容摘要:在20日召开的第6次海南省海口市当局常务会上,原则通过的《海口市搀扶航运业发展办法》,激励船务公司在海口注册、新增运力,新辟航路和发展集装箱运输业务,对在本办法施行之后在本市新注册的航运企业赐与补助和奖励,其中船务公司在海口港新开辟集装...同时,激励新增运力,船务公司新增船舶在海口注册,且运营满一年的,新增运力部分,每载重吨一次性奖励60元。激励新开航路,对在海口港新开辟集装箱航路的,航路运行一年以上,平均每月不少于3个航次,在三年培育期之内,内贸集装箱干线每年补助150...
   本信息整理于互联网,若侵权请将本篇<<海口搀扶航运业发展 开辟新航路可奖300万元>>告知编辑删除


  在20日召开的第6次海南省海口市当局常务会上,原则通过的《海口市搀扶航运业发展办法》,激励船务公司在海口注册、新增运力,新辟航路和发展集装箱运输业务,对在本办法施行之后在本市新注册的航运企业赐与补助和奖励,其中船务公司在海口港新开辟集装箱航路,达到相关前提后,在三年培育期之内,外贸集装箱航路每年补助300万元,为此类奖励最高。
  《办法》规定,自开业年度起,前三年参照企业缴纳营业税市、区级财政留成部分的60%赐与资金补助,后2年按30%赐与资金补助。自获利年度起,前三年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市、区级财政留成部分的60%赐与资金补助,后2年按30%赐与资金补助。运力规模达到5000载重吨的奖励5万元、1万载重吨的奖励10万元、2万载重吨的奖励30万元、3万载重吨的奖励50万元、5万(含)载重吨以上的奖励100万元。本办法施行前注册的船务公司总运力规模达到3万载重吨奖励10万元、5万载重吨的奖励20万元、10万载重吨的奖励50万元、20万载重吨的奖励100万元、30万以上载重吨的奖励200万元。
  同时,激励新增运力,船务公司新增船舶在海口注册,且运营满一年的,新增运力部分,每载重吨一次性奖励60元。激励新开航路,对在海口港新开辟集装箱航路的,航路运行一年以上,平均每月不少于3个航次,在三年培育期之内,内贸集装箱干线每年补助150万元,外贸集装箱航路每年补助300万元。激励集装箱运输,对在海口港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船务公司,当年完成总箱量比上年度实际增长部分,每标箱补助60元。激励集装箱在海口港中转,对在海口港从事集装箱中改行务的船务公司,在海口港中转的内、外贸中转重箱每标箱补助50元(按自然箱补助)。

( 本文由 海口晚报 整理,三亚旅游服务网海南三亚自由行资讯新闻栏目组编辑发布 )
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 http://www.sanyaweb.cn/news/ziyou/2012/r125941.htm
若您觉得<<海口搀扶航运业发展 开辟新航路可奖300万元>>信息是篇好文章,请使用分享功能推荐到各网站